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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06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1-07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不动产;登记;声明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1-07 |
编号:20250002
邓光辉,身份证号(140431********0054),配偶刘春玲,身份证号(140431********0040),在西园山庄6号楼2单元203号拥有一套房产,因保管不善,证书号为沁房权证名字第0052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光辉 刘春玲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