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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609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20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土地;征收;公开 |
标题:沁源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0-20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基层在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征地矛盾纠纷;对于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促进土地征收顺利实施,为各项建设提供合理用地保障;对于全面加强征地管理,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土地征收制度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工作目标
在现有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全面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建设,实现征地信息全覆盖,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工作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本实施方案按照征地管理和报批流程划分公开事项,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4个一级公开事项,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拟征收土地告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地听证、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等10个二级公开事项。每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的标准规范。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开事项另有规定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用地,按有关规定执行。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