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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1847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9-26
发文机关沁源县国土资源局 主题词督导,扫黑除恶,线索
标题关于开展全县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关于开展全县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6       大    中    小     

股室基层国土资源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为全面掌握我县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股室基层国土资源所全面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决定督查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客观评估各股室、基层所专项斗争工作现状,全面掌握全县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深入收集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指导规范开展专项斗争工作,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部署不严密、线索摸排不认真、宣传动员不积极,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着急、不深入、不持续等问题,为全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高效稳步推进,切实取得成效。

  二、督查时间

  每月督查一次。

  三、督查人员

  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各股室有关负责人参加。

  四、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省、市、县部署进行贯彻落实;是否对本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进行仔细研判和专题调研,摸清底数、找准病灶,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组织部署情况

  检查是否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印发工作方案,是否召开部署会议,是否配备充足的人员力量、提供工作保障,是否做到“即管本级、也管领域”,是否将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到本单位,是否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方案到位、要求到位、摸排到位、宣传到位、报送到位。

  (三)线索摸排情况

  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了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是否填写了线索摸排记录、建立了线索摸排台账;是否按要求认真开展线索甄别摸排工作。

  (四)宣传报道工作

  检查是否制定了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发动工作;是否在单位电子屏公布宣传标语、举报电话,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横幅;是否将宣传资料入户入企张贴发放,及时宣讲;是否建立信访台账,及时对相关举报事项进行核实。

  (五)重点治乱工作

  检查是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斗争重点治乱工作方案;是否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

  五、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被督查单位关于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听取针对督查调研内容的报告。

  (二)查阅资料

  查阅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相应文件通知、宣传报道、线索摸排、各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调研

  随机抽取一个基层国土资源所进行调研,对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掌握、线索摸排、宣传发动、举报核查、巡查监管等情况进行了解。

  (四)现场检查

  随机抽取一处私挖滥采易发区和违法占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不按要求整改、不接受处理、以各种形式阻碍执法等情况。

  (五)意见反馈

  工作结束后,督查组以书面形式,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重点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六、督查标准

  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沁源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评分表》(附件),逐项进行评估赋分。督查实行百分制,共分4个等次:9 0分以上为优秀,7 0分至9 0分为良好,6 0分至7 0分为合格,6 0分以下为不合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未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及未进行安排部署的;

  (二)未按有关要求开展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

  (三)未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的。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在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调研组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督查组人员要坚持客观、严谨的原则,认真开展督查调研工作。要针对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专门制定针对被检查单位的座谈内容、调研方式等,要认真对照《沁源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评分表》,逐项检查赋分,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调研组要在督查工作结束5日内,形成督查工作报告,报告要重点阐述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赋分、确定等次及被检查单位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和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内容。

  (四)各基层所要在接到督查组反馈意见后,逐项对照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要求,并于三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qyksjcgz@163.com

  附件:沁源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评分表

                                                   沁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