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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423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1-28
发文机关沁源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3-01-28

沁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1-28       大    中    小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县局党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执法办案的“疑难杂症”,聚集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夯实执法质量“生命线”,牢牢把握执法办案“度量衡”,以执法质量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为抓手,除了开展日常工作以外,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建设学习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统一,行动上才更加有力。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全体民辅警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树立公安机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导向。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公安机关各项任务上来,以实际行动在新征程续写沁源公安新篇章。

二、紧贴基层民警执法实际,印制作了《沁源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实操手册》。

我局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围绕一线执法实际的难点和痛点,加大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围绕我县执法办案实际情况,印制了《沁源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实操手册》,汇编了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工作指引,从而促使民警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执法活动,充分利用制度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着眼实战制定优秀执法制度,破获涉黑、恶案件。

自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以来,我局紧紧围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四个特征(组织性、行为性、经济性、社会危害性),对照“易产生黑恶势力犯罪的44项罪名”、“易产生黑恶势力的18项违法行为”制订了《沁源县公安局关于办理易产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沁源县公安局易产生黑恶势力案件联审制度(试行)》,通过对相关案件进行涉黑涉恶审查机制,进一步统一民警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有效杜绝了涉黑涉恶案件当作普通刑事案件降格处理、“保护伞”等问题,确保了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如5.17寻衅滋事一案中,2022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冯某义、冯某、尹某臣等人来沁源县安神煤矿上班。矿方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冯某义等32人进行医学隔离,并签订补偿协议书。隔离期满后冯某义带领冯某等人以工作面不符要求为由,要求离职并提出补偿不合理工资标准要求被矿方拒绝后,冯某义煽动工人无理上访,以此向企业施压索要钱财。通过落实涉黑恶联审联查制度,发现冯某义近年来辗转多个煤矿,通过非法上访向煤矿施压索取不合理工资。后我局将该案件定性为恶势力犯罪,一举将冯某义等九人抓获。在我局起诉至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沁源县人民检察院也认定该案件为恶势力犯罪,现该案件已由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至沁源县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四、围绕本职工作,严格案件审核

我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全局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从受案环节开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核把关,对案件的重点环节进行日常把关。通过工作,重点纠正在执法过程中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和违法办案情况,明确了案件当事人的复议权、诉讼权等权利,杜绝了个别案件在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定性不准和违反法律程序,法律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2022年我局共审批各类刑事立案案件392起,不予立案7起,撤销案件14起,刑拘82案126人、请捕97案154人、逮捕63案88人、取保166案199人、监视居住46案75人、移送审查起诉197案253人,检察院不起诉55人、不批捕62人,退回补充侦查9案、补侦起诉8案,执行检察院拘留2人、逮捕3人、释放3人,协助法院交付执行30人、执行法院逮捕14人;行政案件受案828案,审批行政拘留314案394人、行政罚款65案116人、行政拘留并罚款198案198人、警告10案4人(其中给予单位警告处罚6案),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7案(包括责令停业整顿4案)、当场处罚45起,治安调解95案、终止调查15案、不予行政处罚6案6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社区戒毒1人。

五、围绕提高民警素质,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各项工作

(一)平台使用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系统原因,现无法统计平台上传有效警情数、音视频上传数及涉案财物入库数。案卷管理中心建档案件34案;“206”系统使用情况均能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办案区使用远程审讯212次,远程会见82次。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将不断增多,要求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不断增强,积极组织相关民警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打下基础。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已终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起(已撤销),办理刑事复议1起。

(二)我队以执法监督系统的深度应用为抓手,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我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日常考评、阶段性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科学考评机制,实行了执法质量月考评制度,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工作常态化发展。2022年至今我队共组织开展月考评共11次,考评案件数660余起,参加市局执法质量考评11次,下发执法监督通报8期;

(三)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为确实提高民警法律知识和整体执法水平,组织全局民警进行执法规范化培训,针对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遇到的问题入手,精心挑选执法水平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民警担任教员,选取有针对性的更加贴近实战的科目,切实解决基基层一线执法民警办案遇到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局民警执法办案的质量。2022年共组织收听省厅法律大讲堂培训4期,法制员工作例会3期,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12次以及“以案释法”4期。

六、积极对接检、法、监察等部门,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我队接收其他行政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共57起,均分派至各相关办案单位办理;核查案件线索4条;通报监察委员会党员、公职人员共38人,其中刑事16人、行政22人;组织办案单位、检察院召开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议案13次。

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情况。

(一)我局目前使用中的办案中心情况。

目前,我局建设执法办案管理已升级改造投入使用的智能办案中心1个(沁源县公安局机关办案中心),该中心始建于2011年7月,建筑面积430余平方米,建有13个功能室,其中,登记室1个,人身安全检查室1个、信息采集室1个、候问室1个、询问室1个、讯问室1个,辨认室1个、合成作战室1个、案情分析室1个、远程提讯室1个,毒检室1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1个、办案区与案件管理区域相分离,案卷管理中心未设置在办案中心内,设置于我局二楼;速裁法庭目前建在了沁源县看守所办公区,心理咨询室目前还未设置。法制民警(辅警)入驻实现了案件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现配备专职管理民警3人、辅警6人。此办案中心承担着全县的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在办案区共办理879案,入区共1176人,但由于县域面积大,该中心办案压力大,不能更好的服务办案,为了缓解压力,我们正在加快新办案中心建设的进度。

(二)新建高标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整合升级现有所队办案区。

现机关办案中心用房紧张,仅能满足日常使用需求。为此,我局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前已进入设计装潢阶段,预计2023年底投入使用。新建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按照“一站式”办案、合成作战、智能化管理、全过程监督运行模式,集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和合成作战、辅助办案功能于一体。

同时,由于县域范围广,派出所距离县局路途遥远,最远的王和派出所距离县局近八十公里,并且山路崎岖,往返县城办案不便。为保障执法办案安全,提升办案效能,进一步缓解我局现有执法办案中心压力,现结合我局实际需求,按照公安部及省厅的标准要求,整合所队智能办案区,建设王陶派出所执法办案区、郭道派出所办案区。现王陶派出所已整合建设完毕,待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郭道派出所办案区正在建设中。

建成后,我局共使用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两个派出所办案区,法制大队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强有力地提升我局执法效能。

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经过全局民辅警的不断努力,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自身问题,也是此次考核的主要扣分项(2022年考核排名第11名),主要表现在:

(一)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脱逃事件

孙某某脱逃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局队伍遵守纪律意识差,执行制度不严,底线思维不强等突出问题。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我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案示警,用“身边人事”教育“身边人”,着力消除队伍内部的风险隐患,牢牢拧紧法纪约束的螺丝钉,时刻敲响危险就在眼前的警钟,以铁的纪律培养好作风,树立新形象。

(二)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主要表现在检察院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案件“三转率”问题上:首先,法制民警在审核、审批案件时把关审核不严;其次,民警在提请、起诉案卷时均为时间紧迫,来不及经法制民警预审;再次,执法主体人员不足,好多案件均由辅警参与办案,由于不熟悉程序等操作,导致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违的发生。“三转率”得分低原因:①系统统计“转诉率”的取保、监居以三个月为限,超三个月后就开始扣分;②大多数案件的后续补侦材料需外出调证,因疫情原因未能调取回证据;少部分案件可到就近的外县区域调证,由于民警去基地看护或办案人手不够,未及时调回证据;③网安大队办理的部分案件因我局无管辖权,但因疫情未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沟通移交案件。以上三项原因导致我局转诉率一直处于得分低状态。各单位要主动研究、找准本单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九、2023年工作计划

(一)大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主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训词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王小洪在全国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督,在“早”字上下功夫。法制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并督促办案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前化解执法风险。

(三)提升执法质量,在“细”字上下功夫。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考评标准》涵盖执法质量、执法管理、执法能力及加扣分项、重大执法问题五个方面,我队将结合工作实际,以及我局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继续加强执法考评,以考评这个“龙头”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法制培训,在“实”字上下功夫。要发挥好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法制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检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中暴露出的执法问题、瑕疵,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

(五)加快“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在“精”字上下功夫。2023年,我将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新建的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争取建成一流的执法办案规范中心,规范建设一支专职看护队伍,提升我局执法办案水平。

(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在“严”字上下功夫。法制队伍是公安执法工作的保障。2023年,我要严选法制队伍、严管队伍,要建成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下沉到各执法办案单位,第一时间对执法办案把关指导,建成办案中心专职看护队伍,为执法办案工作提升优质服务;加强法制大队队伍管理,从“枪、车、酒、赌、毒、密、网”上管好自己的队伍,从严治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