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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1266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01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源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4-03-01 |
根据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沁源县公安局认真落实《沁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服务和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广泛组织党员、民警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日常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全局民辅警积极参与学习强国、法制大讲堂等平台学习,教育引导全警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上级部署重点工作
一是紧贴基层民警执法实际,积极为公安中心工作提供法制服务保障。为维护平安沁源和促进沁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服务,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沁源县公安局围绕一线执法实际的难点和痛点,加大执法办案制度建设,积极为民警在打击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充分发挥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听取检法相关意见建议等,积极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执法办案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围绕本职工作,严格案件审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从受案环节开始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刑事案件审核,贯彻执行案件审核工作规范,紧盯案件办理关键环节,对案件事实、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全程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确保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对案件准确定性,依法妥善处理。审核过程中重点纠正在执法过程中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和违法办案情况,明确了案件当事人的复议权、诉讼权等权利,杜绝了个别案件在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定性不准和违反法律程序,法律手续不完备的问题。通过严把案件审核工作,引导民警准确把握处罚尺度,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2023年度刑事案件:受理411案,立案380案,不予立案31案,撤销案件23案,破案250案抓获315人,刑事拘留99案130人,提请批准逮捕89案114人,逮捕54案69人,取保候审200案254人,监视居住5案5人,移送审查起诉224案289人;行政案件:受案1052案,现场治安调解280案,治安调解91案,当场处罚60案,结案983案,行政拘留573案630人,行政罚款118案132人(包括罚款7单位),拘留并罚款149案161人,警告33案10人(包括警告25单位),停业整顿1案。强制隔离戒毒4人,社区戒毒2人。三是全力整治执法顽疾。深入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顽瘴痼疾、执法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制定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局共排查3起受而不立案件,督促整改3起。
(三)夯实法治公安基础,深入开展法治化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接处警系统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结果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工作要求,实现接报案、受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等上下游流程的执法信息整合贯通。二是以警综平台应用为抓手,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沁源县公安局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日常考评、阶段性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科学考评机制,实行了执法质量月考评制度,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工作常态化发展。今年以来,沁源县公安局共组织开展月考评共12次,考评案件数1143起,参加市局执法质量考评10次,下发各类执法监督通报和提醒通知共31期。三是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强化监督促成效。沁源县公安局对执法突出问题案件或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被检察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情况等,采取在全局内网通报曝光,通过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分析在执法办案中暴露出的短板进行研判分析,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作用,倒逼规范执法习惯养成。四是对接行政执法、检察院、法院、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沁源县公安局2023年接收其他行政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共29起,均分派至各相关办案单位办理;通报监察委员会党员、公职人员共46人,其中刑事26人、行政20人;组织协调办案单位、检察院召开疑难复杂案件联席会30余次。五是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沁源县公安局共规划建设执法办案场所3个。局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郭道所办案区、王陶所办案区,三个办案场所严格按照省市执法办案中心“提质增效”要求高标准、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沁源县公安局在办案场所办理行政案件975案、刑事案件292案,进入办案场所违法犯罪嫌疑人共1451人,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民心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有效开展会前学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配套制度。二是推进普法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击“黄赌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内容,坚持以日常走访宣传和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
(五)营造法治氛围,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互动,辖区民警到民营企业上门走访、座谈交流、征询意见,向民营企业宣传涉企案件特点,提出安全防范建议,广泛开展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倡导企业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减少和避免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精简公安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开通服务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涉法涉诉案件,简化办案流程,加快办案进度,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相关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坚决防止因办案拖拉把企业拖“瘦”拖“垮”。深入排查企业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清理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少短板和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民警的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为民的思想需进一步牢固树立;二是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执法培训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执法规范化机制、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普法宣传氛围不足。上述问题产生主要是由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透彻,知行合一尚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沁源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将严格履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县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骆兆保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抓,组织召开党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强化学法用法守法。自觉遵法守法、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将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和平安沁源建设。三是强化率先垂范。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警种部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依法办事,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
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2023年我局无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判决败诉案件。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沁源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定期法治培训等学法制度,突出抓好民警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能力。采用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多种模式,进一步强化民警法治观念和责任心,切实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二)强化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引导民警坚持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的释理说法,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标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坚持细化执法办案活动,对各办案单位接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三)强化法治阵地建设,着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公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基层所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多形式展现宣传法治文化,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营造学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沁源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