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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328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2-01 |
发文机关:沁源县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2023年;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
标题:沁源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3-06 |
今年以来,在市乡村振兴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以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机制上抓健全、在方法上求创新、在任务上保落实,现将2023年法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局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委会会议中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局党支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乡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支部和局长办公会工作议程,专题研究制定、部署分解、推动落实乡村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纳入学法内容。实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三)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要论述;采取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观看学习视频、组织讨论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职工学习《重大行政程序决定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党委(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乡村振兴法》。
依据《重大行政程序决定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从源头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协议签署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与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法治工作职责。二是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配套制度和措施。三是加大普法与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乡村治文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努力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更有效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