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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92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31 |
发文机关:沁源县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标题: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31 |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关于制定和公布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法律依据及政策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3.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5.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6.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7.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8.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深化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9.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10.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
11.山西银保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检查事项
(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所有农户,有易地搬迁任务和光伏帮扶项目的乡镇,所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检查形式:书面调度、实地检查、日常监测、调度通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动态化保障“三保障”和饮水住房安全成果情况,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质量,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光伏帮扶项目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产品价格险和灾害险实施情况,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户劳动力务工就业进展,务工就业补助发放情况等
责任股室:考核督查股、计划财务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二)对衔接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涉及中央、省、市衔接资金使用的乡镇
检查形式:书面调度、实地检查、日常监测、调度通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衔接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乡村振兴项目开工建设,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股
(三)对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涉及问题整改的乡镇
检查形式:书面调度、实地检查、调度通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责任科室:考核督查股
(四)对干部驻村帮扶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全县所有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
检查形式:书面调度、实地检查、调度通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干部驻村帮扶“六化十到位”落实情况,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情况等
责任科室:驻村帮扶联席办公室
(五)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有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村
检查形式:书面调度、实地检查、日常监测、调度通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示范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完成情况,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示范创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示范创建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责任科室: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四、检查要求
(一)规范行政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严格行政检查工作程序,确保行政检查各个环节规范准确、公平公正,不断促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转变工作观念,建设高质队伍。加大对行政检查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严谨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强化行政检查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杜绝乱执法、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三)精心组织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省市政府系统抓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行政检查计划严格开展检查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台阶。
沁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