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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3554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9-02 |
| 发文机关:沁源县财政局 | 主题词:2019年;决算;公开 |
| 标题:沁源县景凤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0-09-02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政府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沁源县景凤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位于沁源县景凤乡景凤村。乡政府的服务宗旨是:改进干部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打造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下设办公室、统计、妇联、团委、计生、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工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环境卫生站等部门。人员情况:景凤乡人民政府2019年底共有在编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
三、编报范围:
沁源县景凤乡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见附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见附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9、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298290.97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423171元。2019年收入较上年减少2709584.12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开支更加规范节约。
(二)支出总计12156630.2元,较上年增加1516869.09元,主要原因为正常工作调动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及正常工作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4760.23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968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754.22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743.66元。
5、节能环保支出35640元。
6、城乡社区支出293763元。
7、农林水支出2547024.71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4459.48元。
9、住房保障支出223560元。
10、公共安全支出94956.9元。
11、结转下年564831.77元,为本年结余资金。
(三)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1963713.8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58966.6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9231.59元
(4)资本性支出:1594718.1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费共支出1561038.17元,较上年减少9757.69元,同比减少0.62%,主要原因为单位经费支出更加规范,也更加注重支出的必要性;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13988.17元;办公费73305.42元,电费:50867.53元,邮电费780元,维修费61276元,租赁费172539.48元,会议费1800,培训费300元,专用材料费:224810.3元,专用燃料费15000元,劳务费21620元,业务委托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19.46元,其他交通费用82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0008元。资本性支出4705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支出4355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500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计4880087.37元,固定资产4315255.6元,流动资产564831.77元。
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约216平方米,计价135760元,共有公务用车6辆,计价437424.79元,其他固定资产3742070.81元。
四、三公经费
2019年,我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219.46元;(3)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67599.12元,全年实际使用采购决算金额2267599.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5229.12元。
六、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景凤乡关于解决黎和村西沟自然村移民搬迁资金项目580000元,2017年景凤乡汝家庄黎和河道治理工程762500元。
开展情况:进展顺利,已完成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受到全县监管单位的好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