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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551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9-02
发文机关沁源县财政局 主题词2019年;决算;公开
标题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20-09-02

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02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材差测定、工程造价和无障碍设施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 

  (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制定全县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具体负责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市政道路、城市照明、城建监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监察执法和委托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市政工程测量,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全县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办法并指导实施,对省、市、县重点小城镇建设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主管全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基础设施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县公用事业行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县公用事业行业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管理全县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 

  (十一)拟定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认定和上报全县建筑行业、市政公用行业、招投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园林绿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物业公司等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竣工验收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负责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编制人数10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人数12名,全额事业编制人数9名,自收自支编制人数82名。实有人数:161人(其中:行政人数6名,全额事业编制人数7名,自收自支编制人数60名,临时人员88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科、质监站、小城镇科、城建科、房管所、人防办、住房保障科、路灯所、招标办、监察队、征用中心、节能办、安监站、经管科、工会、村镇科、建管科、消防监管科、河道管理处、档案室22个科室。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沁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2019年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2019年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见附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见附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见附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2019年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本年收入11044.5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42%,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本年支出11286.5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0.2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工程款支出减少。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202.9元,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303877.8元,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242957.73元,支付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00856689.4元,支付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的安排支出。 

  5、农林水支出4369977元,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6100553.63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7.结转下年2973200元,为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377510.31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6160454.97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268元,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资本性支出92424629.18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业务招待费:7776元。增加原因是召开全县滨河文化旅游区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接待上海设计院12名调研人员。 

  2、公款出国(境)旅游:无。 

  3、公务用车费: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3152.19元,较2018年减少3.97%,和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基金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841768.2元,本年支出3737276元,2018年政府基金0元,增加原因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04492.2元。 

  五、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单位资产配置严格按规定办理,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办公室资产管理登记上报,所领导审批,后勤采购(包括去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备案),财务付款,物资验收入库,申请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资产部门登记。办公室、办公用品科学合理分配。资产报废处置经由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国资部门审批批复后处置。车辆共有26辆,价值312889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6897749.96元,其中:流动资产2973193.91元,固定资产11621421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2258070元,全部是货物采购,主要为乡村环境治理采购垃圾清运车。 

  (三)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编制预算就是体现绩效管理的理念,年初,根据我局的发展实际需要,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完成了部门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件。将预算细化落实到部门、项目、个人,并将指标和责任层层分解,提高编制的科学性。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019年度预算绩效项目共10项:1、2018年度县城建设项目土地租赁补偿2、PPP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可研编制费3、城(棚)改安置房建设开工暨“1+14”国家级乡村示范区建设推进会舞台、背景搭建4、城(棚)改安置房建设开工暨“1+14”国家级乡村示范区建设推进会相关事宜5、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五号、六号、七号地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相关事宜6、沁源县城西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沁源县郭道镇污水处理工程8、沁源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融资)9、沁源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10、沁源县县城规划范围内棚户区(城中村)拟改造房屋安全性等级鉴定,总投资357.85万元。 

  开展情况:积极开展,已完成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良好 

  预算执行中我们充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事后绩效管理我们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我们积极建立良好的绩效评估机制,让预算尽可能公开透明,使财政资金效率更加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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