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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539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9-02
发文机关沁源县财政局 主题词2019年;决算;公开
标题沁源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20-09-02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02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湿地、河流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国家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办法;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考核标准实施办法;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实施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指导。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协助省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而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等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测绘产品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县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管理。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组织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综合执法权限外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县级政府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于2019年3月20日挂牌成立(加挂县规划局牌子),其前身是沁源县国土资源局(2001年11月,由原地矿局和土地局合组建的)。单位内设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股、地质勘察与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开发整理中心、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法规与督察股10个股室,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中心、收储中心、监察大队、地灾中心5个事业单位和沁河自然资源所、灵空山自然资源所、郭道自然资源所、聪子峪自然所、王陶自然资源所、李元自然资源所6个基层所。 

  现有编制112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全额事业编制39个,自收自支63个),目前实有69名在编工作人员,空缺43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空缺12人,自收自支编制空缺3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劳务派遣人员20名,临时工9名,退休人员30名,目前全局共有工作人员108人。设有一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2名。 

  3、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19年度收入52907732.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0.77万元,较上年增加1895.39万元,本年支出56352825.86元,较上年增加3676.99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18255663.7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10570.86元原因为股室增加、单位业务量增大,工作项目开展多,经费增加。 

  我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44191.86元,包含基本支出金额为7314040.05元,项目支出为18630151.81元; 

  按功能科目分: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70595.00元,组织事务78574.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99.6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708.32元,卫生健康支出259581.68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223951.22元,住房保障支出465782.00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538139.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6154.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138元、资本性支出7645760.00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6154.82元,比2018年增加1024.45万元,资本性支出7645760.00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744.55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额为13728087.70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7509.16平米,合计金额6691230.10元、通用设备6217124.60元,专用设备39300.00元,家具等用具656633.00元。2019年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有购买通用设备2410660.00元,家具等用具45600.00元。因单位业务需要,车辆为6辆应急车辆和半挂牵引车,车辆资产合计2166884.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6355473.96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552814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2557130.00元(家具用具37330.00元、办公设备计算机等154660.00元、密集柜198940.00元、不动产窗口服务器18000.00元)较上年度增加23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17054916.72元(王和镇大栅村耕地开发项目5563256.10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和界桩设立1719851.42元)较上年度增加1249.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5916100.00元,(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1755000.00元、不动产一窗式服务软件开发400000.00元、矿山企业超层越界检测385000.00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28500.00元、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储备830000.00元、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542600.00元、矿产资源调查报告1575000.00元)较上年度减少529.08万元。 

  六、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  

  2019年我单位实际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4个,合计11699573.57元,其中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906749.19元,2017-2018高等级造地项目564100.00元,沁河镇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189835.38元,绵上村土地补偿金2474889.00元,持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检查3850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200000.00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300000.00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修改工作260000.00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界桩设立344000.00元,第三次土地调查3537200.00元,永久农田划定和补划449800.00元,空间优化和绿色发展战略规划编制688000.00元,2017、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200000.00元,矿产资源“十三五”规划编制200000.00元。 

  开展情况:评价结束 

  评价结果:评价绩效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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