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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418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06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安全;防汛;排查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县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1-10-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雨情预报,10月3日-6日,我县出现持续降水天气过程,全县有中到大雨,部分乡镇出现暴雨,大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超过150mm,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已达200mm,且6日至7日仍将有持续降雨天气,极易出现险情。根据当前防汛形势和《沁源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县防指领导同意,决定于10月6日6时启动县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乡镇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预案全面应对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沁源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盯紧盯牢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加强隐患排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履行防灾减灾职责,积极组织灾害防御和救援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责作用,组织指导好防汛工作。水利部门要对水库、河道、险工险段进行排查整治;应急部门要对工矿企业加强隐患排查,畅通预警和信息上报渠道,及时避险撤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重点部位指派专人盯守;交通部门要加强重要干线、重点路段、卡口、桥梁、涵洞、易落石路段等部位的检查巡查,确保道路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对重要交通枢纽设置警示标志,危桥和险涵路段、乡村涉水路段要禁止通行,并设置禁行、绕行和引导标识,确保车辆通行秩序正常;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引导群众做好农田清沟排渍、农业防灾工作;文旅部门要做好景区险情排查和景区人员安置工作;各乡镇要加强隐患排查,掌握重点人群、危险地段人员及居住在低洼地带、厂房、工棚、临时建筑、土木结构的老旧房屋和窑洞的人员底数,并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在险情前能够将人员及时撤避。
二、加强信息上报和值班值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有灾情、险情及时向县防办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信息。县防办联系电话:0355-7832469.
沁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