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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858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7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安全;生产;职责 |
标题:山西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1-08-27 |
日前,省政府安委会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有关部门和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省教育厅等21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了对冰雪运动场所、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活动场所、商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