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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543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6-11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安全;冶金;安全
标题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1-06-11

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大    中    小     

  各冶金工贸企业:

  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的通知》(晋应急发电〔2021〕21号)和长治市应 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的通知》(长应急发〔2021〕65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线,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月”为抓手,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集中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检查时间及内容

  集中检查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集中检查内容:要以建材、机械、粉尘涉爆、配套危化装置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为主要内容,重点对煤气(天然气)、除尘系统控爆措施、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喷涂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作业现场管控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查。

  三、集中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县局集中督导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企业要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两个清单”,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且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自觉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县局根据本次集中检查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内容,结合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属地监管和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细化集中检查内容及标准,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冶金工贸企业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建立整改清单,特别是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并责令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开展集中检查督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是防范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针对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筹划,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建党百年集中检查督查;要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力戒“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现象。

  (二)强化隐患整改,彻底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县局和企业对集中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自查、上级督导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整改闭环管理。集中检查期间,企业要对动火动电、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提级管理,切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三)严格执法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县局将加大对隐患整改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企业,将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并依法处罚;对开展集中检查不认真、不扎实、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风险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各企业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方案和自查自改情况报县局冶金工贸股(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