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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237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2-21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应急;救援;安全 |
标题: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重点工作通知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2-02-21 |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关于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我县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工作,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力以赴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应急救援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组织管理机构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各企业要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做为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日常工作要有专人抓,结合自身实际,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1、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第一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人员责任;
2、必须依法设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二、着力提升人员素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演练
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每月必须有应急预案及相关方面的培训内容;
2、定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应急救援管理负责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进行培训;
3、每年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演练前15天必须报送县局本次演练的方案,演练脚本,演练结束后15天报总结评估及改进措施报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一次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原则上一个预案修订周期内要将所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全部演练一次,以此检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下一步修订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4、每次应急演练前,必须对所有参与人员对演练预案进行培训;
5、经常性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对员工应急预案和避灾线路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熟练使用救生器材和紧急避险设施。
三、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及备案程序
县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中心负责全县煤矿、洗选储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1、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前,应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形成有关报告,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要体现企业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2、企业编制完毕后,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预案评审应由企业组织以评审会形式进行,包括3-5名有丰富经验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或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或具有实际经验的人员参加;评审期间,各评审专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评审纪要,由专家组长签字,并附评审专家名单,最终形成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审意见,作为备案提交材料。
3、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局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中心应急救援股进行审查备案。
四、加大队伍力量及装备物资准备
1、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针对相关事宜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加强应急救援报送工作
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企业积极报送应急救援资料:
1、企业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情况红头文件;
2、企业本年度演练计划;
3、企业负责人、分管应急救援管理负责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花名表及联系方式,应急物资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