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1-2141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18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预算;决算;职能 |
标题: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1-08-1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对煤矿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现场管理,井下各环节是否配套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督查;
(二)履行安全督查职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处置,并存档备案;
(三)侧重于生产矿井的安全督查,重点督查煤矿主体落实责任和当班、值班、跟班领导在岗履职情况,特殊工种的配备,劳动组织是否合理、作业和操作是否规范、现场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以同样的督查内容对基建、技改、过渡期生产矿井进行不定期督查;
(四)负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的运行情况,对隐患的发现、整改指令的下达、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等是否闭合进行监督;
(五)履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本队查出的问题和安全指挥中心下达的上级部门和专家组查出的问题负责进行督促整改,处理结果反馈安监股备案;
(六)负责煤矿煤炭经营资格初审上报,原煤销售票证的领取、收缴等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规范和维护全县煤炭经营秩序,监察煤炭生产,运销情况,分析煤炭经济运行动态,解决煤炭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八)对接收到的煤矿瓦斯超限报警信息要及时向煤矿查询原因,需到矿处置时要行动快捷,并监督其处理;
(九)、负责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对煤矿罚款、暂扣证照等决定的处置,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程序,罚没款及时按规定上缴;
(十)、纠察队队部要及时把掌握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煤炭经营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及时报局长审核,经批准发布的信息,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登记并向有关人员发送通报;
(十一)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纠察一队、纠察二队、纠察三队、办公室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队严格按照执法计划,认真做好纠察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现将我队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全年我队共检查煤矿51次,下达执法文书51份,检查中涉及到限期整改问题671条,并做到全部跟踪落实。全年共巡查10矿次,另进行突查、夜查4矿次。陪同市局检查21矿(次),共查处隐患734条,并做到全部跟踪落实,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年共组织洗(储)煤厂复产验收15座,同时完成了18座洗煤厂的安全认定,全年开展洗(储)煤厂安全检查12次,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洗(储)煤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对辖区6座煤炭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65万元整,已全部上缴至指定财政专户并且全部结案。
针对今年我县23起举报案件,我队组织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做好举报案件的现场核查,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保证结案率为100%。
第二部分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51.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23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相关安全业务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251.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1.6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14.23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相关安全业务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51.6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各类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6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5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1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加5.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政策性调整。
5.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1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81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本年收入合计25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本年支出合计25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1.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3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相关安全业务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5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23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相关安全业务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和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预算卫生和健康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预算卫生和健康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预算住房保障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1.应急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机构改革,功能科目相应改变。
2.煤矿安全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机构改革,功能科目相应改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3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相关安全业务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61万元、津贴补贴20.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绩效工资7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19.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
(二)公用经费1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10.36万元、差旅费2.27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西省煤矿安全纠察队沁源县分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9万元,比2019年减少1.08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机关事务管理局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绩效目标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