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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732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27 |
| 发文机关:王陶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王陶镇2025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3-27 |
为规范我镇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正、公平、文明、阳光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及县司法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镇域内涉及执法监管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的,督促其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点对我镇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护林防火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区、草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进入林区的人员、野外作业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严禁火源进山,严禁野外用火。
(三)生态环境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随意丢弃、倾倒、堆放粪便、垃圾、柴草以及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的物品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情况开展检查;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行为的检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检查。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和村容镇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三、检查方式
1.主动巡查。乡镇执法人员每周独立检查巡查;
2.联合检查。乡镇执法人员联合县直部门执法队进行联合检查。
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不定时对辖区进行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抽检工作;
4.专项检查。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开展相关领域的专项检查活动等。
四、检查程序
王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沁源县所辖乡镇(乡镇)法定行政执法权清单》、《沁源县行政执法机关可委托乡镇(乡镇)行使执法权清单》的相关规定,对全镇域内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护林防火、生态环境等执法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执法检查表,并将执法检查材料,照片装订成册,检查结果按程序审核后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公示,涉嫌违法违规的,属于乡镇综合执法权限内的依法处理,超出乡镇行政执法权限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深刻领会行政执法的深刻意义和精神内涵,进一步做好过程监管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落靠。
(二)明确工作任务。王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场所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徇私舞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王陶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