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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116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12-06
发文机关王和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服务指南
标题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0-12-06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服务指南

 时间:2020-12-06       大    中    小     

  一、适用范围
  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省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前,须先办理居民身份证。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十、申请接收
  居民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分、县(市)局户政窗口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分、县(市)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之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