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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795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11-26
发文机关王和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安全提示;政务公开
标题沁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沁人员健康管理和冷链食品安全的通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0-11-26

沁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沁人员健康管理和冷链食品安全的通告

 时间:2020-11-26       大    中    小     

   11月23日 

沁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沁人员健康管理和冷链食品安全的通告 

提醒广大群众 

合理安排出行 

时刻做好个人防护 

选购冷链食品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 

以下是通告全文 

  ↓↓ 

沁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沁人员健康管理和冷链食品安全的通告 

  近期国内一些省市陆续从进口冷链环境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省外、市外,通过冷链等渠道传入的风险明显加大,为科学精准果断做好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原则,严把“境外输入”“省外输入”“冷链输入”三个关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实“四方”责任。全面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法人和社区(村)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要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变化。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先在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收治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到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 

  二、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者,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妥善保存乘车票据,返沁后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三、各公共场所要持续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并督促群众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四、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在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处理食材时,可浸泡搓洗,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制品,防止溅洒污染。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进食时,倡导用公筷、公勺或分餐。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提供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五、要时刻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收发邮件快递前后,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六、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及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 

    沁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