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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1714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5-28
发文机关沁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内设;机构;设置
标题沁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0-05-28

沁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时间:2020-05-28       大    中    小     

    一、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是全额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27个(原为13个),现实有人员24人,管理岗位18人; 

  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指导农业开发,农村扶贫,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实验示范,病虫害检验防治,种植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2、负责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搞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和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建设; 

  3、负责集体林区生态规划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管理;组织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促进林业发展; 

  4、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技术项目开发、水资源保护、农村水利技术培训、防汛抗旱工作,搞好农村水利建设; 

  5、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发文艺宣传和群众性文艺活动;指导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6、宣传贯彻企业法规、政策;对当地企业的生产、技术、安全、环境保护、资金和人才技术引进及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负责乡镇企业依法经营提供保障服务。  

  按照因需设岗的原则,对本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变更。变更后共设置三类岗位27个,其中管理八级(1个)、管理九级(17个)、专技9个(七级1个、八级1个、九级1个、十级1个、十一级2个、十二级3个)、工勤(0个)。以管理为主。 

  二、民政服务中心核定编制现为3人(原为4人),现实有人员3人,管理岗位2人,工勤岗位1人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乡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救济工作;了解符合社会救济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3、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主管敬老院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敬老院日常运行及管理等事宜。 

  4、协助医保局办理医疗救助。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因需设岗的原则,对本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变更。变更后共设置三类岗位3个,其中管理八级(1个)、管理九级(1个)、专技(0个)、工勤四级(1个)。以管理为主。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首次核定核定编制2个,现实有人员2人,管理八级(1个)、九级(1个)。以管理岗为主。 

  主要职责: 

  1、做好服务对象来信、来访、网上和电话信访办理等事项,推动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实时梳理汇总突出敏感信访问题,加强信访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定期上报有关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2、协调落实优抚帮扶、就业创业、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掌握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就业底数,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加强就业帮扶,对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建议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时纳入再就业重点帮扶范围,实现零就业家庭上岗再就业; 

  3、协助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将每名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编入一个党支部。创新载体、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组织退役军人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学习宣传,组织退役军人通过“志愿服务队”、“模范示范岗”、“政治辅导员”等多种方式,在应急救援、社会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国防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挖掘、培树、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开展退役军人评星级活动,创建星级退役军人“光荣墙”“荣誉榜”,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参加重要节庆活动; 

  5、协助推动精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优待退役军人的事项和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拓展服务范围领域,协助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军地联合调解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调解体系; 

  6、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帮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要求申报享受低保、国家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济等待遇。有关信息及时向辖区服务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针对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制定帮扶计划。 

  7、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镇退役军人信息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 

  经公示无异议,变更后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做调整。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