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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3483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7-17 |
| 发文机关:灵空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对沁源县沁香黑猪专业合作社等两个企业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核销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7-17 |
沁源县沁香黑猪专业合作社经营藏香黑猪养殖,地点在杆子坪村,法人温江超。2018年,沁香黑猪合作社申请县扶贫办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沁源县岳茗源生态农业养殖有限公司经营藏香黑猪养殖,地点在杆子坪村,法人郝宏亮。2018年,岳茗源公司申请县扶贫办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2019年,上述两个企业遭遇特殊困难,存栏活猪因发病陆续死亡,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也无力重新恢复生产,2019年以后再未进行分红。
根据《沁源县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及《沁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脱贫产业资产(资金)核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前期经项目主体申请、村委召开会议及公示、镇人民政府同意、县级审核,沁源县沁香黑猪专业合作社等两个企业的产业帮扶项目符合资产(资金)核销处理条件,我镇同意杆子坪村民委员会对两个企业使用的扶持资金进行核销处理,核销资金20万元。
特此公示
灵空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