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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2-02
发文机关交口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政务;信息;公开
标题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2021-12-02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1-12-02       大    中    小     

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提升便民利企效能,有效维护我厅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为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一)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其中,政策文件主要公开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标准、重大决策、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重要会议及议定事项、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等。依法行政主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管理主要公开事故隐患管理、应急管理、黑名单管理、事故通报、业务工作和执法检查动态等。公共管理主要公开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主要业务办事指南、年度报告等。重点领域主要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

(二)持续加强救灾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其中,政策文件主要公开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标准、重大决策、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重要会议及议定事项、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等。备灾管理主要公开综合减灾示范区分布情况、灾害信息员队伍情况、相关预警信息等。灾后救助主要公开灾情情况、救助审定信息情况、救助款物划拨情况等。款物管理主要公开捐赠款物信息及使用情况、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使用情况等。同时,根据防灾减灾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其他动态信息。

二、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抢险救灾、民生保障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各处室(单位)在起草文件时要明确该文件公开属性,严格控制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数量,对不能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一律不予发文。

各处室(单位)每年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进行及时调整。厅办公室会同法规处年内对各处室(单位)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查阅,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在征求起草单位意见后,及时调整公开属性,并进行公开。

三、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一)提升政策性文件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政策性文件解读率做到100%。提请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省委、省政府网站解读的同时,应在厅网站同步进行解读。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文件解读要做到非纯文字解读内容占政策解读内容总量的50%以上。支持和鼓励各处室(单位)优秀的政策解读材料申请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针对性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

(二)加强对公众关注问题的互动回应。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和跟踪反馈制度,改进舆情回应方式,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积极探索尝试“政策咨询智能问答库”和“相关政策打包推动服务”等便捷、高效、权威回复方式,提升互动回应效果。对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省委省政府以及应急管理部要求主动回应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建立舆情监测和跟踪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妥善应对。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回复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方面规定,及时准确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在厅网站中增加“便民答复”内容。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一)启用“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按照“谁起草、谁答复”原则,依次按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厅办公室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协调督促各处室(单位)做好依申请答复办理工作。

(三)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亲自把关、严格审核,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