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5-1051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25 |
发文机关:韩洪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士地(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25 |
韩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破坏耕地、违法用地现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农村集体土地(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韩洪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2日
韩洪乡农村集体土地(耕地)保护责任制度
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破坏耕地、违法用地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农村集体土地(耕地)保护责任制
成立韩洪乡农村集体土地(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华 乡党委书记
魏 帅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 玮 副乡长
张艳勇 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药俊杰 郭道自然资源所所长
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网格员
二、农村集体土地(耕地)具体工作要求
(一)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全面推行“田长制”,构建乡、村、组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化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田长职能职责,实现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标识,强化有效监测,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除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外,农村道路、公益设施、养殖设施、农村宅基地等其他建设项目均一律不得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持农地农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耕地“非农化”。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用地标准、产业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选。
(二)规范设施农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
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农用地选址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进行,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坑塘水面以及闲置建设用地,避免使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确保符合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政府备案,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禁止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确保设施农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并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乡政府审核批准等程序。乡政府在审批过程中,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材料,确保宅基地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宅基地经批准后,乡政府应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坐落、四至、界址等。宅基地使用过程中,乡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宅基地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规划进行使用。
(三)严格新增耕地监管和后期管护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补充耕地项目,确保我乡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各村要强化补充耕地项目质量建设和实施监管,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严防新增耕地撂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地块、农村土地整治的土地要进行特殊保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责任,任何人不得违规占用,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发挥效益,严防边整治边撂荒。对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进行“非农化”“非粮化”建设的要予以坚决制止,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农作物种植。
(四)有序推进撂荒地复垦工作
各村要对辖区农户撂荒地情况开展地毯式入户摸底工作,对撂荒地的承包户、面积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全面摸底调查,逐户清查、逐块核对,建立好撂荒地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抢抓农时,加大复耕复种宣传,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复耕、应种尽种”原则,鼓励和引导撂荒农户采取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全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利用。
三、强化耕地保护巡查执法
坚持“谁的辖区谁管、谁的土地谁管、谁来耕种谁管”原则,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构建乡、自然资源所、村三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联动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田长、网格员前哨作用,紧盯冬春农闲、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要公路沿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加密加强巡查频次和巡查网格,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把各类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耕地用途要严格遵守“五不得”: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耕地保护“六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我乡将从强化政治监督、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全面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大督察执法力度、健全考核约谈问责机制以及强化基础支撑等各个方面入手,严格保护农村集体土地(耕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耕地保护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