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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3012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12-03
发文机关郭道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郭道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2-03

郭道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时间:2025-12-03       大    中    小     

  机构名称:沁源县郭道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吴敬

  办公电话:0355-7966120 

  投诉电话:0355-7966120 

  邮政编码:046599 

  办公地址:沁源县郭道镇郭道村北街123号 

  电子邮箱:gdzdwb@163.com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镇政府办公室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 

  2、负责安排镇政府日常后勤工作,包括车辆、绿化、环境卫生、会务、接待、办公用品等,为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3、协助镇政府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 

  4、协助建立镇政府行政办公费用的预算并控制行政办公费用在预算内执行; 

  5、做好领导的参谋,及时为镇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6、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镇政府各项工作,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指导农业开发,农村扶贫,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实验示范,病虫害检验防治,种植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2、负责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搞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和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建设; 

  3、负责集体林区生态规划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管理;组织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促进林业发展; 

  4、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技术项目开发、水资源保护、农村水利技术培训、防汛抗旱工作,搞好农村水利建设; 

  5、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发文艺宣传和群众性文艺活动;指导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6、宣传贯彻企业法规、政策;对当地企业的生产、技术、安全、环境保护、资金和人才技术引进及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保障服务。 

   7、负责社会救济工作;了解符合社会救济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8、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主管敬老院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敬老院日常运行及管理等事宜。 

  9、协助医保局办理医疗救助。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乡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3、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负责全镇党务工作,按时组织党日学习活动。

    5、协助领导的工作,及时为镇政府领导提供党建方面的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主要职责:   

  1、做好服务对象来信、来访、网上和电话信访办理等事项,推动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实时梳理汇总突出敏感信访问题,加强信访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定期上报有关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2、协调落实优抚帮扶、就业创业、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掌握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就业底数,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加强就业帮扶,对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建议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时纳入再就业重点帮扶范围,实现零就业家庭上岗再就业; 

  3、协助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将每名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编入一个党支部。创新载体、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组织退役军人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学习宣传,组织退役军人通过“志愿服务队”、“先锋示范岗”、“政治辅导员”等多种方式,在应急救援、社会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国防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挖掘、培树、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开展退役军人评星级活动,创建星级退役军人“光荣墙”“荣誉榜”,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参加重要节庆活动; 

  5、协助推动精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优待退役军人的事项和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拓展服务范围领域,协助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军地联合调解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调解体系; 

  6、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帮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要求申报享受低保、国家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济待遇。有关信息及时向辖区服务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针对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制定帮扶计划。 

  7、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信息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   

  经公示无异议,变更后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