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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3924 | |
发文字号:沁残联发[2024]8号 | 发文时间:2024-03-20 |
发文机关:郭道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申报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3-20 |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实现稳定就业是残疾人的迫切愿望,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工作,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时间
范围:各级行政机关、团体、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一)各级行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公益性岗位或由本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合同工)且持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工资达到沁源县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的予以认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二)企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需持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并与本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及工资达到沁源县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的予以认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注意事项
(一)上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到县残联教就科备案并网上申报。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
(二)上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咨询方式
县残联教就科(联系电话:0355-7845870)
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