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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702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26 |
发文机关:聪子峪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好乐草莓产业项目和消费帮扶收益资金分配方案及资金分配名单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23-10-26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源县2023年消费帮扶产销对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联农带农作用,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我乡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分配对象
“十四五”期间,全乡易地搬迁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户中低收入群体、监测户,优先保证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和脱贫户中的低收入群体。
二、分配原则
(一)持续发力,成效巩固;
(二)精准识别,合理合规;
(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分配标准
1、立足实际:以2023年人均收入测算为标准,重点关注人均收入较低的脱贫家庭,和老弱病残弱势群体纳入重点补助范围。
2、分类调整:按照全乡“三类户”的布局,家庭成员和支收情况优先保证无劳动力的老年户、大病户、易地搬迁户和监测户;其次,关注在村的脱贫劳动力(包括弱劳动力,半劳动力)、担任公益岗位的家庭。
3、差异分配:不搞“平均主义”、“泛福利化”和“一发了之”,在无劳动力家庭享受基本补助基础上,重点补助公益岗位家庭,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分配方式
1、摸底排查。各村对符合条件人群进行分类摸排,初步拟定帮扶对象名单。
2、民主评议。按照“四议两公开”召开相关会议,对摸排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受益名单,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提交的评议对象上会讨论确认,并对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4、县级备案。乡政府将分配方案公示公告、分配对象名单、金额统一报县扶贫开发公司备案。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