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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983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24 |
| 发文机关:聪子峪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3-24 |
聪子峪乡人民政府
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行 政执法措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和《沁源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调整后《沁源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等相关规定,制定聪子峪乡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聪子峪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列入我乡监管对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有:属地工矿企业、养殖企业(合作社)、农资(农药)销售单位、文化宗教场所、卫生所、敬老院、学校、药店、辖区内所有正常营业商铺、餐馆等以及辖区8个行政村。
三、检查方式
1.自主巡查。乡镇执法人员每月开展独立检查;
2.不定时检查。乡镇执法人员不定时对辖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检查;
3.联合检查。配合县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四、检查程序
聪子峪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沁源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沁编发【2022】12号)》34项执法事项,《沁源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沁政发【2024】12号)》21项执法事项,对全乡域内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护林防火、城乡建设等执法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执法检查表,并将执法检查材料,照片装订成册,检查结果按程序审核后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公示,涉嫌违法违规的,属于乡镇综合执法权限内的依法处理,超出乡镇行政执法权限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五、主要任务
(一) 深入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开展各类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合法经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畜牧养殖、护林防火、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严格按照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扎实履行执法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完善制度体制,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执法监管,以执法效能提升破解基层执法难题,努力打造精准执法、高效运行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三)严肃查处各领域举报案件
健全网络、信函、电话等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对各类违法行为举报投诉。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核查、回复等事项,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聪子峪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