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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672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3-04 |
发文机关: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主题词:2020年;全省开发区;工作要点 |
标题:2020年全省开发区工作要点 |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 发布日期:2020-03-13 |
2020年全省开发区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培育现代工业体系、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提质升级,引领全省经济转型发展。
2020年全省开发区工作预期目标:开发区“三制”改革全部实行,“三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兴产业集群基本成型,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转型主战场、项目大平台、改革先锋队、创新试验田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工业投资增长10%。
一、着力深化“三化三制”改革
(一)各市抓紧向省委编办报批新设开发区机构编制方案,在报批机构编制方案的同时,抓紧研究组建开发区管委会,设置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内设机构,选配熟悉经济工作、视野开阔、年富力强、有干事创业激情的干部担任开发区领导,新设开发区管委会中层和一般干部原则上实行公开选聘。省委编办及时研究各市申报的机构编制方案,按程序予以批复。2019年批设的云冈、定襄、岢岚、寿阳、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荣、静乐、隰县、平城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方山、平顺、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等13家开发区“三制”改革全部到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商务厅,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开发区
(二)对照“三制”改革要求,省有关部门、各市指导开发区根据开发区发展水平考核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核定开发区管委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收入绩效管理办法,全员实施绩效工资制,积极改进绩效管理。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委编办,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三)持续开展管运分离试点改革,推动潞城、云冈开发区加快公司化运营改革,形成先进经验向全省开发区复制推广,各开发区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引入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运营事项。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四)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侯马等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对标高标准国际合作园区,聚焦重点国别、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鼓励开发区与发达地区、优势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太原、晋中、临汾等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五)建立省级高级管理人才库和招商引资人才库,推动各开发区积极开展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才,探索特岗特薪、特职特聘,用市场化手段引进更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人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六)强化干部培训,重点对2018年、2019年新设开发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与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统计、土地管理等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自然资源厅
二、着力培育现代工业体系
(七)推动开发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设发展工作。建立开发区复工复产日报制度,督促开发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充分利用“数字政府”一站式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行“不见面”审批,保证项目前期工作不停滞,密切跟踪在谈项目,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精准研究支持政策,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通过网上治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整合各类招商资源,持续推进投资促进工作。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结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八)组织召开全省开发区招商引资现场交流推进会,总结亮点经验,加强交流学习,创新招商方式,推动各市县、各开发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来。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投促局,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九)整合全省各级投资促进资源向开发区倾斜,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制造业十二大领域和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组织开发区对接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对接国际先进制造业企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新兴转型工业类项目布局落地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投促局,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推动开发区很抓招商引资,对照招商图谱精准招商,着眼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链,推行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股权招商等方式,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尽快集聚一大批优质项目、龙头企业、高端研发机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投促局,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一)鼓励开发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开发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建设新兴产业发展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开发区内企业积极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开发区内企业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引导产业向与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方向发展,着力打造绿色能源、先进制造、数字产业三大产业集群。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开发区
(十二)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力争重点开发区利用外资全部“破零”。支持开发区引进外资企业的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引导外商投资我省鼓励类项目并在完善产业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我省重大外资项目在开发区落地。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三)建立项目跟踪调度制度,推动各开发区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台账管理,细化台账内容,积极做好对项目的跟踪和服务工作,按照时间和进度安排,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建设情况,加快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四)大力实施“521”工程。各市加大对开发区投入力度,推动完善机制,支持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人才社区、人才公寓建设,真正把开发区打造成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创新驱动的主引擎、转型发展的主战场。着力提升50个左右开发区产业承载力,建设100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五)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研发机构、配套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在开发区集聚集中,聚力打造14个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产业集群,实施100个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和100个传统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投促局,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三、着力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十六)推动开发区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开发区积极构建众创空间一孵化器-加速器一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打造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对各类平台孵化成功的企业,开发区给予土地和标准厂房支持,使其在园区扎根成长。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斤、省自然资源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七)鼓励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C9高校、中科院和国家级实验室、工程中心深度对接,加快引进相关大企业大项目、高端紧缺人オ和研发机构,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加快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四、着力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
(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加快推动省市两级依法依规向开发区授权到位,市级授权要全部到位,已经明确的省级授权要授权到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十九)认真贯何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复制推广晋城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验,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全程领办代办机制,实现“区内事区内办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商务厅,各开发区
(二十)全面落实用地、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要素成本。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发歌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二十一)各市政府督促本市开发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积根主动开展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报告等编制工作,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有关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五、着力发挥转型综改示范区引领作用
(二十二)加快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推动在示范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在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协同创新、促进绿色发展、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省商务厅
(二十三)制定工作方案,拒织全省开发区管委会部分领导赴示范区实践锻炼学习,全省74家开发区每个开发区选派一名管委会副主任以上人员赴示范区实践锻炼学习。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二十四)支持示范区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六、着力完善协调合作工作推进机制
(二十五)充分发挥省、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协调解决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各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六)完善开发区重点工作通报机制,对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台账推进、按月通报,按照工作任务完成实绩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减分。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二十七)加快推进开发区规划判环评审査、四至范围核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建立完善开发区土地申报绿色通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十八)编制《山西省“十四五”开发区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稳步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升级,加快开发区设立扩区审核,统筹协调推进工业、农业、文旅类开发区布局优化和错位发展;继续与商务部做好对接,推动运城、临汾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十)组织开展全省开发区发展水平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开发区,督促所在市、县剖析具体原因,进行全面整改,该完善机制的完善机制,该加大投入的加大投入,该问责处理或调整班子的问责处理或调整斑子。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三十一)修订完善开发区考核办法,以“项目为王”、“以结果论英雄”的标准衡量开发区发展水平,重点考核开发区工业投资完成情况,围绕转型、创新、开放简化考核内容,加强分类考核,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商务斤、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