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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3825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12-24
发文机关气象局 主题词机构设置、气象台、综合管理科、防灾减灾科
标题山西省沁源县气象局机构设置
主题分类省垂直管理机构 发布日期2016-12-24

山西省沁源县气象局机构设置

 时间:2016-12-24       大    中    小     

  山西省沁源县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机构名称:山西省沁源县气象局 

  办公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9号 

  办公电话:0355-7832147 

  传真号码:0355-7832147 

  通信地址: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9号 

  邮政编码:046500 

  机构负责人:吴晓辉 

  一、气象局主要工作职责 

  山西省沁源县气象局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工作的管理;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灾害性天气、火险气象等级以及农业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生态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测管理和发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保护、利用生态气候资源的建议,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和开发利用生态气候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3、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球施放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各类重大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气象科技技术服务工作。 

  5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和执法等职能;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6、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科室设置及主要职责 

  山西省沁源县气象局下设1个副科级直属机构,即:气象台;内设2个股级科室,即:综合管理科、防灾减灾科。各直属机构和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气象台主要职责 

  1.承担地面气象观测、大气电场观测; 

  2.承担天气、气候相关业务,建立和完善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承担常规天气预报产品的制作和发布工作; 

  3.承担MDOS系统的反馈和维护,负责元数据上报、月报表和年报表的制作和审核; 

  4.负责区域气象观测站运行监控平台的建设及运行; 

  5.做好各类预报平台的维护、资料接收、数据传输等工作; 

  6.承担气象预警信号的制作、发布、质量检验工作; 

  7.监测气象探测环境变化,逐月上报; 

  8.承担各类重要天气实况情报的收集、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 

  9.承担全县气象观测站点的建设,仪器设备的登记、维护、维修、检定证的归档; 

  10.承担国家级自动气象站、自动土壤水分站、大气电场仪等气象探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一般故障维修工作; 

  11.承担国家地面观测站各类设备的保管、送检,负责天元系统的填报; 

  12.承担业务、办公网络及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保障工作; 

  13.承担各类信息发布系统的技术保障;负责视频会商系统的保障工作; 

  14.承担气象观测资料备份、归档、管理工作; 

  15.承担为农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和发布; 

  16.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防御等工作; 

  17.承担专业气象预报的制作、发布; 

  18.承担或参与专业气象相关业务产品的研制、开发; 

  19.承担各类专题预报、决策服务材料、气候影响评价等的制作报送工作; 

  20.承担气象灾情的收集、上报、调查评估材料工作; 

  21.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主要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安排; 

  2.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管理; 

  3.负责起草制定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 

  4.拟定其他综合性文件; 

  5.负责对各项决议、年度目标任务、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和催办; 

  6.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7.负责印章、文秘、报刊杂志征订、电子办公系统等工作; 

  8.负责宣传报道、媒体采访、信访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 

  9.负责管理机关办公事务、考勤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 

  10.负责单位的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食堂及水暖电等后勤管理; 

  11.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应急事件;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防灾减灾科主要职责 

  1.承担雷电防御、防雷电设备安全监管; 

  2.负责危化品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监管; 

  3.负责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 

  4.负责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普法教育工作; 

  5.负责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6.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联防和重大灾害的评估调查; 

  7.负责重大社会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等的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作; 

  8.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负责作业设备的年检、维护、弹药的出入库登记、人影作业系统的填报等相关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